
2024 年 9 月 20 日 ,欧盟官方公报发布 REACH 法规修订条例 (EU)2024/2462 ,修订欧盟 REACH 法规附件 Xvll , 新增第 79 项关于全氟己酸 (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规定。本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 20 天正式实施 具体限制内容如下 :
79.全氟己酸 (PFHXA) 、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 (a )具有直链或支链全氟戊基 ,其官能团 C5F11-直接连接 到另一个碳原子作为结构之一;或 (b )具有结构式为 C6 F13-的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官能团。 下列物质不在此名称范围内: (a )C6 F14; (b )C6 F13-C (=O )OH、C6F13-C (=O )O-X,或 C6 F13-CF2-X, (其中 X, =任何基团 ,包括盐); (c )在非末端碳原子之一处具有直接连接到氧原子的全氟 烷基 C6 F13-的任何物质。 | 1.从 2026 年 10 月 10 日起 ,在下列产品中 ,不得以均质 材料中 PFHXA 及其盐浓度等于或大于 25 ppb ,或 PFHXA 相关物质浓度等于或高于 1000 ppb 投放市场或使用 : (a )面向公众的服装和相关配饰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 (b )面向公众的鞋类; (c )法规 (EC)1935/2004 范围内用作食品接触材料的纸张和纸板; (d )面向公众的混合物; (e )法规 (EC)1223/2009 第 2 (1 )条第 (a )点中定 义的化妆品。 2. 自 2027 年 10 月 10 日起 ,在纺织品 、皮革 、毛皮和兽皮中 ,除第 1 段所述的服装和相关配饰外 ,不得以均质材料中 PFHXA 及其盐浓度等于或大于 25 ppb ,或以 PFHXA 相关物质浓度等于或高于 1000 ppb 投放市场或使用。 3.第 1 款和第 2 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a )旨在保护用户免受法规 (EU)2016/425 号法规附件 一第三类风险 (a ) 、 (c )至 (f ) 、 (h )和 (l )点范围 内风险的个人防护设备; (b ) (EU)2017/745 法规范围内的设备; (c ) (EU)2017/746 条例范围内的设备; (d )用作建筑纺织品的纺织品。 4.从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 ,下列产品中 ,PFHXA 及其盐的 浓度不得等于或大于 25 ppb ,或 PFHXA 相关物质浓度不得等于或大于 1000 ppb : (a )用于培训和测试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物 ,但消防系统的功能测试除外 ,前提是所有释放物都得到控制; (b )用于公共消防服务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物 ,除 非这些服务干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012/18/EU 号指令 所涵盖的机构的工业火灾 ,并且它们仅将泡沫和设备用于此目的。 5. 自 2029 年 10 月 10 日起 ,不得将 PFHXA 及其盐类的浓度等于或大于 25ppb ,或 PFHXA 相关物质的浓度等于或者 大于 1000ppb 的民用航空 (包括民用机场)消防泡沫和消 防泡沫浓缩物投放市场或使用。 6.第 1 、2 、4 和 5 款不适用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EU) 2019/1021 号条例附件一禁止的全氟烷基 C6 F13-直接连接到硫原子的物质。 7.作为对第 1 款的豁免 ,该款不适用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 8.作为对第 2 款的豁免 ,该款不适用于 2027 年 10 月 10 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9.就本条目而言 ,PFHXA 相关物质是指根据其分子结构被 认为有可能降解或转化为 PFHXA 的物质。 |
PFHXA 是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的一种 。PFHXA 物质被认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潜在的不利影响 。它们广泛应用于许多行业 ,如纸张和纸板(食品接触材料) ,纺织品如个人防护设备 ,家用纺织品和服装 ,以及消防泡沫。
QSCS 解决方案 :
随着欧盟正式限制了全氟己酸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使用 ,标志着又一项PFAS 物质被欧盟所禁用 ,这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必须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以符合新的法规要求 。广东求实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长期跟踪和解读最新国际及国内法规动态 ,拥有众多顶尖仪器设备、专业高效的运营团队和丰富的检验检测经验 ,能为客户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助力企业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