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又一份空气治理国家级行动新政。
该文件总体目标指标要求中提到要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并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其中提到的一些具体举措包括: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要求企业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以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等。从VOC源头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为落实企业对于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当中VOCs的治理,早前我国就已经发布了以下相关产品VOC管控的强制性标准,凡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为了避免违规处罚,生产以及使用以下产品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管控。而对于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产品,政府也将带头开展绿色采购。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GB 38468-2019
| 室内地坪涂料有害物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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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469-2019 | 船舶涂料有害物质限量 |
GB 18581-2020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 18582-202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 24409-2020 |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 30981-2020 |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 333720-2020 | 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GB 38507-2020 |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
GB 38508-2020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